编辑: 旋风 | 2019-07-02 |
如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选择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缴费达账后的次月1日起不再缴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计算标准按办理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时一档职工总缴费标准核定.2016年12月前(含当月)原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工伤保险中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医疗保险规定年限的,需一次性趸缴差额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按办理趸缴手续时的一档职工总缴费标准缴纳;
工伤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享受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除外),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办理趸缴手续时的一档职工总缴费标准缴纳.从缴费达账的次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第十五条 以居民身份参保的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以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年征收医保费.每年9月底为新年度参保信息的结转期,以结转时参保人在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信息(含以职工身份和居民身份参保)作为新年度结转的依据,由社保业务系统统一生成新年度参保人员的结转数据,每年10―11月为新年度办理参保停保业务的申请期,每年11―12月份为新年度缴费期. 年度申请采用数据结转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实行数据结转按以下的规定进行基本医保年度申请:
(一)未参加当年度基本医保的居民身份参保人在新年度参保的,需在申请期内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
已参加当年度基本医保的居民身份参保人不参加新年度基本医保的,须在新年度结转前或申请期内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停保;
已参加当年度基本医保的居民身份参保人确定在新年度续保的,无需重新申请参保,由各区社保基金管理局根据结转期的基本医保参保信息,通过年度结转的方式自动结转为新年度续保.
(二)年度结转规则:以居民身份参保且结转时未办理停保手续的本市户籍居民结转为新年度续保.由民政、残联、学校账户集体扣费的参保人、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的信息不结转,须在申请期内申请参保手续.
(三)参保申请分为纸质申请和电子文档申请两种. 1.中途参保的采用纸质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采用纸质到相应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以其户籍所属区作为其子女的参保地;
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其中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以父母其中一方的基本医保关系所在区为其子女的参保地;
父或母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其子女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3.凡以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大中专院校、中职技校等单位形式申请的,由上述单位负责于每年的10月15日前向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材料进行申请. 民政部门负责向本行政区域内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临界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五老 人员、参战涉核退役人员、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电子文档名单. 残联负责向本行政区域内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指持《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电子文档名单. 第十七条 申请参保、停保需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