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2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依据:《护照法》(2006年4月通过)第六条第二款: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

…… 收费标准:

1、普通护照:200元/本(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 计价格[2000]293号)

2、护照加注:20元/项(收费依据:公安部、财政部 公通字[2000]99号) 缴费时间:当场缴费

(十)咨询服务 聊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聊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窗口(聊城市站前路中段.) 电话咨询号码:0635-7170513

网址:聊城民生警务平台(www.sdlcga.gov.cn)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聊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窗口;

地址:聊城市站前路中段聊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联系

电话:0635-7170513. ②信函提交.聊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窗口;

地址:聊城市站前路中段聊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联系

电话:0635-7170513.邮编:252000 ③网络提交.山东民生警务平台(http://www.sdmsjw.gov.cn)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出入境管理部门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取编号.

网址:山东民生警务平台(http://www.sdmsjw.gov.cn)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 下载材料受理凭证.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进行下载.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出入境管理部门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635-8682029 网络查询

网址:www.sdgacrj.com 查询步骤: 1.进入山东民生警务平台网站: http://www.sdmsjw.gov.cn 在首页找到办证进度查询 填写受理编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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