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02 |
四、问题与挑战 充电基础设施在国内外均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由于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多,推进难度较大.经过省内实地调研走访,对我省各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推进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归纳如下: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价格偏高 根据国家四部委文件要求,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地方反映如仅采用招拍挂的市场化招标形式,用地价格大多偏高,造成在发展初期市场前景不明朗时,无企业应标.
(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尚未明确 各地已开展充电站、桩建设的企业反映,虽然电动汽车补贴在闽政〔2014〕50号文中已有明确规定,但充电设施建设无补助或补助标准低(目前除厦门市出台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
公共充电设施补助20%的标准外,其他设区市无相关支持性政策),不利于市场培育.
(三)私人用户在小区安装充电桩难 充电桩建设流程不畅,小区用电荷载不足,部分小区业主不同意,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私人用户在小区中安装充电桩较难.
(四)县(市、区)充电设施运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储备不足 县(市、区)级的传统运输企业对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人员的储备不足,建设充电站时,短时间内难以满足现行供电安全规定的人员配备要求.
(五)充电设施的有效利用率有待提高 已建的公共充电位普遍兼做普通停车位,在本已有限的公共充电停车位上,可能被非电动汽车停车所占据.还有相当的4S店充电车位仅限于对本品牌车辆的服务,不对全部电动汽车用户开放.这些都导致充电设施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也相当限制了用户使用公共充电桩的热情. 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1454号,以下简称《发展指南》)要求,我省与北京、上海等共12个沿海省份被列为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66万辆.在国家本轮电动汽车规划发展目标基础上,综合我省经济总量、民用汽车保有量及专用汽车更新换旧量等指标,并结合九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上报的民用汽车、社会停车场现状及规划资料的整理成果,开展了至2020年我省电动汽车需求发展的测算研究工作.
一、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需求预测
(一)目标分解 《发展指南》中提到,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较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66万辆. 根据《福建统计年鉴-2015》,2014年福建省民用汽车388万辆(其中民用载客汽车318.06万辆,其中私人小型汽车275.7万辆),按照福建省占加快发展地区民用汽车比例进行分解测算,至2020年,福建省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3万辆. 福建地貌以丘陵为主,城市道路坡度普遍较大,但目前电动乘用车爬坡性能仍相对较差,私人电动汽车推行阻力较大.同时,福建省生态环境相对较好,环境承载力较强,各地市均没有实行限牌措施,因此私家车更换电动汽车动力相对欠缺.综合以上因素,预计2020年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0万辆;
若考虑电动汽车技术突破、民众购买意愿强烈,预计可达13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