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2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 三个推进 总体要求,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牧业发展重点区域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为主要处理方式,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依法严格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稳定. ――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根据气候特点、畜禽品种、饲养规模,实行畜禽养殖与种植业相结合,以肥料化还田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堆肥发酵、有机肥加工、 三沼 处理等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由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轴承园区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发展多种形态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模式.
(三)主要目标 在2017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基础上,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两年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按照 谁划定、谁关闭或搬迁 的原则及《瓦房店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轴承园区组织实施关闭或搬迁工作.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在禁养区内禁止有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存在,禁止再新建畜禽养殖场.(各相关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轴承园区负责,市农发局牵头督导,市环保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