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03 |
(三)主要目标.通过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力争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范围.按照国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将中央已明确的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首先纳入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对于暂未纳入上述范围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事权事项,待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出台后,再根据事权属性分别明确为市级财政事权、区级财政事权或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
(二)完善本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国家基础标准由中央制定和调整,所需资金按中央确定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负担.本市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市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制定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地方服务标准,按程序报上级备案后执行,高出部分所需资金按市级确定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负担.对于各区高于市有关部门确定的服务标准,高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区自行负担.对不易或暂不具备条件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事项,本市可结合实际制定地区服务标准,待中央具备条件并制定国家基础标准后,确保地方服务标准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规范市与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同属性以及财力实际状况,确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主要采取按比例分担、按因素补助等方式确定,并保持市与区财力基本稳定.具体明确和规范如下: 1.义务教育类,包括4项.一是公用经费保障.国家政策范围内,中央与地方按照5U5比例分担.地方应分担部分主要由各区负担,市对部分区按比例给予转移支付补助.二是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规定课程所需资金,市属学校由市级负担,区属学校由市与区共同负担,市对部分区按50%比例给予转移支付补助.三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与地方按照5U5比例分担.地方应分担部分,由区负担.四是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本市不涉及此项内容. 2.学生资助类,包括4项.一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央与地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分担.地方应分担部分,市属公办学校由市级负担;
区属公办学校由市与区分档按比例分担,第一档为7U3,第二档为5U5;
民办学校所需资金参照上述公办学校办法筹集.二是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国家政策范围内,中央与地方按照规定比例分担.地方应分担部分,市属公办学校由市级负担;
区属公办学校由市与区分档按比例分担,第一档为7U3,第二档为5U5;
民办学校所需资金参照上述公办学校办法筹集.三是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国家政策范围内,中央与地方按照3U7比例分担.地方应分担部分,市属学校由市级负担;
区属学校由市与区共同负担,市级对部分区按50%比例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四是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国家政策范围内,中央与地方按照3U7比例分担.地方应分担部分,市属学校由市级负担;
区属学校由市与区共同负担,市级对部分区按50%比例给予转移支付补助. 3.基本就业服务类,包括基本公共就业服务1项.中央依据地方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等因素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市级统筹中央资金,依据各区财力情况、保障对象等因素给予转移支付补助. 4.基本养老保险类,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项.国家基础养老金,中央与地方按照5U5比例分担.国家基础养老金地方分担部分以及基础养老金地方提高部分,由市与区分档按比例分担,第一档为7U3,第二档为6U4,第三档为5U5.参保人员缴费补贴由市级全额负担. 5.基本医疗保障类,包括2项.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国家政策范围内,中央与地方按照3U7比例分担.市级统筹中央资金与区共同负担,其中院校学生参保政府补助由市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