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3 |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9.1 标志 产品销售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要求. 9.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采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GB/T 28118规定的要求,聚乙烯包材应符合GB 9687规定的要求,聚丙烯包材应符合GB 9688规定的要求,聚苯乙烯包材应符合 GB 9689规定的要求.产品外包装采用优质无铁钉双层瓦楞纸箱包装,胶带封箱.双层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规定的要求. 9.3 运输、贮存 9.3.1 产品运输应轻拿轻放,运输工具应干净、干燥、无气味影响,运输中应注意防晒、防跌落、防碰伤. 9.3.2 要求热风干燥脱水制品在5℃以下、冷冻低温干燥脱水制品在-12℃以下的干燥避光环境中贮存,注意防潮、防鼠、防污染. 9.4 保质期 上述贮存条件及原包装未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冷冻干燥制品为3年,热风干燥制品为3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