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3 |
以高科技农业、节约环保农业、都市农业、休闲农业为代表的高附加值农业体系. 第四条 原则要求
(一)我市产业基金、创业基金、天使基金等 三个 基金管理办法,新型工业化发展、自主创新、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 五大 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均遵循本规定.
(二)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应按照 由事后为主向事中事前介入为主转变、由分散使用向集中使用转变、由无偿使用为主向有偿使用为主转变、由直补企业为主向创造外部环境为主转变 的思路,实现 拨款变投资、资金变基金 ,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
(三) 五大 产业政策实行动态调整,与省政策衔接,市和县(市)区、开发区联动,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四)市级投入以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数为准,实行总量控制.各产业政策执行过程中,可结合实际执行情况,在履行批准程序后相互调剂使用.
(五)出台《合肥市 1+3+5 产业政策联合审核导则》,建立由市产业政策执行部门牵头,市财政、发改、招商等部门参与,相关县(市)区、开发区配合的政策兑现联合审核机制.
(六)有偿方式投入收回的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第五条 风险控制
(一)建立风险容忍机制,对采取基金、 借转补 、金融创新类产品等有偿方式投入的资金,允许存在一定比例无法收回和偿还的情况.
(二)建立风险补偿与预警机制,降低风险投资成本,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保证财政有偿资金良性运转. 第六条 管理职责
(一)市财政局负责设计政策总体框架,制定联合审核导则和 借转补 扶持方式操作细则,明确扶持方式和政策资金总量,负责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督促部门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并对产业政策体系执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二)市各产业政策执行部门为产业政策制定、执行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根据本规定及预算安排,制定具体政策条款和实施细则,强化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按季度序时推进政策兑现,提高政策执行效率.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本部门牵头执行政策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报告市政府.
(三)市国资委履行基金监管职责,负责基金日常监督管理和有关事项审议,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市委市政府投资决策部署,每年对基金开展绩效评价,着力打造 基金丛林 并发挥实效.
(四)市审计局应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政策资金安全.
(五)对违规制定和执行政策,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问责.
第二章 扶持方式 第七条 方式和比例
(一)采取基金、 借转补 、金融创新类产品、事后奖补等多种投入方式,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
(二)四种投入方式占扶持资金总量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基金占比不小于35%、 借转补 占比控制在30%左右、事后奖补占比控制在35%以内,金融产品根据实际出台政策确定适当比例.基金方式安排的资金,以注入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投入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三)根据 借转补 扶持方式操作细则,通过 设定具体目标,县区择优申报,市级竞争性分配,预拨专项资金,到期检查验收 的方式,扶持重点产业和项目.单个项目扶持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