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3 |
(二)款规定的指导价格,100张(含100张)―499张病床床位的执行本条
(三)款规定的指导价格,其他的执行本条
(四)款规定的指导价格.等级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评定的等级,执行《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的相对应的政府指导价格.
(七)设区市级或县级所属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设施等确定达到省或设区市级医疗机构要求的,可由设区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省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省验收合格批准后,可按上一级别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执行.
(八)我省将根据国家的规定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单病种收费,单病种收费是包括手术费、住院费、检查治疗费和药费在内的综合定价收费.
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报批程序 《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以外确需增加的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按规定的报批程序申报核定该项目的指导价格.具体管理办法另文下达.
四、在实行医疗服务收费改革措施的同时推行跟踪问效制度 为确保全省医疗服务收费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平稳过度,推行跟踪问效制度,实行以下配套改革措施:
(一)建立医疗费用控制目标管理制度.为了使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相适应,我省建立医疗机构费用控制制度,即对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 、和 平均住院床日费用 的增长实行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另文下达.
(二)建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制度.建立我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体系,及时了解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变化,正确把握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控方向和调控力度,增强医疗收费的透明度.具体实施方案另文下达.
(三)继续实行 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所有医疗机构必须执行 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对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所有费用要逐笔登记,药品要注明规格、数量和单价,做到一日一清.具体实施方案另文下达.
(四)建立病历记录与收费清单的审核、查对制度.凡是没有病历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允许收费.如发生此种行为,由价格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五、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
(一)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认真执行《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规定,凡未列入《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和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医疗服务项目,一律不得擅自设置项目与收费;
具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下达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医嘱,必须符合《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名称,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或增减项目名称的字数;
医疗服务收费应严格按照《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规定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量单位、价格、说明计价收费,严格按照《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的 财务分类 入帐.
(二)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应在医院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设立价格查询系统,实行明码标价,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度,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取消各医技、临床科室的划价权,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坚决制止医疗机构按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科室或个人收费挂购提成的做法.
(三)为强化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和完善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内部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涉及收费的有关人员应按规定办理《收费员证》.各医疗机构应成立由院领导牵头,价格管理人员及各职能科室组成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医院内部检查,及时纠正不合理收费. 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规定,实施内部价格管理,所有科室的收费须经价格管理人员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