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4 |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过,2015年4月修订)第三十五条
(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受理地点及办理地点 五莲县政务服务中心五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
四、办理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和《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设区市或者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注:现场办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须提交;
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可以仅出示原件,现场免费复印);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及操作流程;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等. 食品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供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从事食品贸易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提供制定有散装食品包装形式、贮存和运输的措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还应当提供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网络经营者,还应当提供食品送餐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送餐记录制度. 6.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 7.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当提供销售食品的网站、网页或网店主页的截屏图,截屏图上应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的具体位置. 8.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应当提供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9.销售散装食品的,还应当提供外包装标识标签设计式样,设计式样内容应包括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10.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还应当提供与挂钩生产单位(供货商)的合作协议(合同或意向书),提供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登记备案证明、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11.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还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12. 连锁企业门店应提交包含连锁企业及品牌名称、经营方式(加盟或直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说明 13.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备注:现场办理的,代理人身份文件仅出示原件,现场免费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