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04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 1.当场提交 申请人仅提交纸质许可申请(提供材料需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需一式三份),报送到五莲县政务服务中心五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或所在辖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城区个体工商报送城区监管中队),许可机关书面受理、书面审批、使用省局开发的证书打印模块打印证书、系统自动汇聚许可数据. 材料提交地址: 五莲县政务服务中心五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县城富强路101号,联系

电话:0633―5229116. 五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监管中队地址:五莲县县城福强路59号疾控中心大楼14楼.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地址:各乡镇驻地.申请人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网络提交

网址:http://124.128.39.251:9080/sdfdaout/

(二)受理 1.当场受理 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 2.容缺受理 根据五莲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 容缺办理+并联审批 服务机制的实施方案》(莲政服管发〔2017〕33号)要求,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容缺受理,即申请人申请的审批事项缺少必备材料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充的全部材料清单和相关要求.申请人缺少的法定申请材料属于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范围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先行受理申请并进行后续有关程序的办理.(材料容缺受理承诺书及容缺材料清单见附件) 3.材料补正 ①属于当场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http://www.sdwlxzfw.gov.cn/进行下载. 4.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审核与决定 1.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审核相关资料,并对申请人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各基层食药监所负责对辖区个体户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场所进行核查;

县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和餐饮监管科负责对全县企业类型食品经营许可和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进行现场核查. 2.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由科长核准后报分管局长审批,并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经现场审查认为通过整改可达到许可条件的,核查人员应给予《食品安全监督意见书》,申报单位可在限期内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办理办结手续,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申请,食品药品监管行政部门应按要求重新进行核查;

经现场核查认为不符合行政审批条件和标准,且无条件整改的,以及不按要求整改的,不予许可,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