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4 |
一、进修生招收制度
(一)接收对象:
1、医师:原则上只接纳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且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
2、护士:原则上只接纳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中专以上毕业学历,从事护理工作二年以上的注册护士.
3、医疗技术人员:原则上只接纳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业学历,从事拟进修的专业二年以上的医疗技术人员. 不接收55周岁以上及孕期人员进修.
二、进修时间要求:申请到我院临床专业进修的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必须三个月以上.
三、进修申请程序
(一)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应到我院科教部领取《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书写工整,所填写情况属实.
(二)交回《进修申请表》时须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护师(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要求盖上与原件相符和单位公章),如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三)经审核,符合进修条件要求的将以电话通知录取和到我院进修报到时间.
(四)对我院对口医疗单位均按与我院签订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执行,无协议的单位不享受优惠条件.凡来我院进修人员均收取进修费 300元/月/人;
住宿费100元/月/人.
四、进修生报到程序
(一)进修生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学籍.进修资格不得自行转让他人.
(二)进修生报到时,需到我院科教部领取《进修生缴费通知》,并到财务部缴纳进修费用后,再到科教部办理其他相关进修手续及领取《进修通知》.
(三)在进修期间不得请假返回原单位,擅自离开我院者,将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若在进修期内,因选送单位人员安排紧张等重大事情,需中途返回原单位者,应出示选送单位证明,申请改期来我院进修.
五、进修生工作制度
(一)进修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在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服从科教部的日常工作安排及调遣.
(三)在我院进修期间,进修生均须服从各科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处方权.进修医师在病房期间不单独管理病人,书写病历必须及时请带教医师修改并签名后为有效病历.
(四)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和佩戴胸卡,不留披肩发,不留长指甲,不穿响底鞋,不佩戴首饰,遵守岗位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