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4 |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 七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四年二月十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9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晟地润园三期3#、4#、27#―32#楼 建设单位 扬州市银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江都区.. 建筑面积 54998.3 M2 建筑总高度 36.6 M 建筑层数 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 耐火等级 一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桩基 结构体系 剪力墙 送审日期 2014-1-24 勘察单位 扬州市东方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乙级 设计单位 扬州市东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27#、28#楼设计户门直对外走道,应为非封闭式楼梯间的门,规范规定传热系数限值1.7,设计按照封闭楼梯间考虑,不符合DGJ32/J71-2008第5.4.1-1表格规定.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三)其它:
1、3#、4#、27#、28#、29#、30#、31#、32#楼屋面、外墙使用复合材料保温板HX隔离式防火保温板,其燃烧等级应符合GB8624-2012的规定.
2、3#、4#、27#、28#、29#、30#、31#、32#楼设计选用的外门窗应符合DGJ32/J157-2013的要求.
3、3#、4#、27#、28#、29#、30#、31#、32#楼分隔采暖空调居住空间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隔墙、分户墙,使用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导热系数0.21,修正系数1.0,不正确,导热系数应按照0.22,修正系数应按照1.35计算;
混凝土剪力墙应按照65%,填充墙体应按照35%,进行计算.
4、3#、4#、27#、28#、29#、30#、31#、32#楼分户楼板考虑装修后的状态,应考虑全面(卫生间降板设置轻质混凝土,厨房考虑吊顶).
5、3#楼北向外门窗使用LOW-e中空玻璃,应交代透光性能(应为高透光).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2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5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丁渝靖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 2014.2.10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29#、30#、31#楼电梯与卧室相邻,设计不符合GB50096-2011第6.4.7条规定.
(二)违反 强标 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