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04
中山市民众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中民教【2018】4号 关于印发《民众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民众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民众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8年3月28日 民众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2018年3月修订)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营造公平、和谐的招生环境,促进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

二、具体招生管理办法

(一)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生: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办理新生登记手续后,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按就近入学原则,兼顾社区与学校的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心小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

育才小学:新伦村、民平村;

三民学校: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

新平小学: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

浪网小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三墩村、上网村;

接源小学:接源村、沿江村. 初中一年级招生:具有本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分布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镇属初中学位,镇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新伦村、民平村、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沿江村;

浪网中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上网村、接源村、三墩村.

2、跨校申请 跨校申请主要指不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住或父母已在镇上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跨校入学的民众镇户籍学生.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及其它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入学,再酌情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跨校申请原则上只接受房产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日常居住的学生申请,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先后顺序安排,不合条件或所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申请学生回原学籍地所在学校就读.本镇跨校就读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明(如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证明)、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在我镇公办学校学位盈余的情况下,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①在民众镇缴交社保证明(在民众镇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止的参保记录,满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工作证明;

②民众镇房产证等材料.

2、近三年已申请积分入户并取得入户通知书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3、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4、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籍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须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优先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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