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4 |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9点30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6年12月22日9点30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日照市技师学院 联系人:刘德刚 联系地址:日照市临沂北路2号 联系
电话:0633-2910058
九、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玲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
电话:0633-8018345 联系地址:日照市山海路388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本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日照市技师学院数控实训设备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日照市技师学院.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的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将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确定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和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方,其他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方资格无效. 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3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3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指日历天. 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在此期间,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