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4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6本须知第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 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投标人须于2016年12月21日17:00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户名必须与投标人公司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并在用途中注明:日照市技师学院数控实训设备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昭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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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4 9444 7.4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扣除代理服务费后无息退还,办理退款业务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均须原件)及公证费发票复印件. 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7.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7.5.4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7.5.5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投标人有前款7.5.1至7.5.7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7.6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