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5 |
七、组织体系
(一)组织协调.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等部门组织预案执行,各有关部门按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日常工作,并按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政策.
(二)会商机制.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等部门密切关注预案设定的预警指标变动情况.当猪粮比价进入预警区域时,及时启动响应机制,调控生猪市场.当生猪市场出现其他异常波动时,及时会商,向国务院提出政策建议.
(三)地方责任.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要切实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当地生猪市场价格调控机制,完善地方冻猪肉储备制度,组织好调控工作.
(四)经费保障.中央冻猪肉储备相关补贴资金,如冷藏保管费、公正检验费、利息费用、价差亏损等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开展冻猪肉储备相关补贴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中央冻猪肉储备由承储企业在保质期内自行轮换,其中中央正常冻猪肉储备规模以内的轮换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超出中央正常冻猪肉储备规模以外的轮换费用由承储企业自行负担.
八、附则
(一)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由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修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同时废止.
(三)以往相关制度条款如有与此预案相抵触,以此预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