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5 |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在落实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加强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支撑体系、考评体系、培训体系、奖励约束体系和信息交流体系,立足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着力落实14个大元素和若干子元素,全面完成准备与策划、实施与运行、监督与评价、改进与提高的创建过程,实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阶梯式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消除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底,全市20%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
力争到2013年底,全市100%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底前) 在2010年4月底前组织召开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会后各级安监部门要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矿山企业,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工作.
(二)试点推广阶段(2010年8月30日前) 各县区要在2010年4月30日前推进、督促、指导已确定的试点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与实施标准化系统,并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标准化系统,保证标准化系统运行良好.
(三)评定改进阶段(2010年12月31日前) 各县(区)安监局要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标准化建设试点企业安全标准化级别评定工作,并在市局网站上予以统一公告.为加快工作进度,简化工作程序与环节,对申请四级、五级标准认定的矿山企业,可将中介机构外部考评与安监部门等级认定工作结合起来.但对申请三级标准认定的企业,在申请等级评定前应委托省劳动保护科研所(或省安监局认定的其它中介机构)进行外部考评.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委托有专业技术力量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校、中介组织作为全市标准化考评机构,考评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有一定数量适应矿山考评工作的专职人员,市局拟认定省劳动保护科研所及市安全生产非煤矿山专家组为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
(二)完善考评标准体系.参照《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试行)》,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开采系统、露天开采系统、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别按照相应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定.对具有多类和多个生产系统的矿山,按照各个生产系统分别进行评定,以评定的最低等级作为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最后等级.尾矿库为非正常库的,必须经整改达到正常库标准后方可参评.安全标准化等级分为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