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05 |
四、目标管理 按照 政策引导、主体自愿 的原则,在2020年底前,按照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数(其中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不低于30%),推动实现2017年底前存量个体工商户符合实施转企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重点转企、符合引导转企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加快转企. 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推进 个转企 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具体目标任务按年度另行下达.
五、扶持政策
(一)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在办理银行账户、资产过户、涉税事宜等相关手续,以及办理原有许可审批事项延续手续时,持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有关部门和相关许可审批部门按照变更或 一废一立 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收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
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重复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转型后企业入驻各类产业园区、创业基地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试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免于提交场地使用证明.(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三)对转型后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和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积极鼓励转型后的中小微企业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上注册,对通过评价并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 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责任单位:大连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四)对转型后确有困难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转型后企业,持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自转型之日起5年内,除税收外的其他规费仍按个体工商户标准收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出台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大连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五)转型前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之间划转土地和房屋权属,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持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免征契税和免收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原个体工商户继续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 个转企 企业名下的,国土资源部门高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责任单位:大连市税务局、市国土房屋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六)对转型企业的纳税人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其个人所得税参照个体工商户相关规定执行.对转型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广泛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政策宣传培训和辅导,优化服务举措,简化办税程序,引导企业准确享受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大连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