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5 |
五、凡省级 青年文明号 集体发生以下情况者,将被强制撤销牌匾,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1.本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 2.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在向社会承诺中,群众反映有失信事实,经核查情况属实的. 二十
六、撤销省级 青年文明号 牌匾,需经省 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 活动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由原申报单位实施.撤销的牌匾归至省 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 活动指导委员会.
第六章 附则二十
七、本办法适用于创建省级 青年文明号 的青年集体和省级 青年文明号 集体. 二十
九、各地区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不同层次 青年文明号 管理办法. 三
十、本办法的修订、变更、解释权在省 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 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十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