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5 |
(十)合同期满后,乙方欲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行使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因市政府规划等法律法规性原因或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无条件服从,立即终止合同,双方承担各自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一个月 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付租金,并可向乙方主张下一年度租金等额的违约金用于提前解约的补偿:
1、不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达 一个月 的,且经催缴仍不给付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3000 元的,经催缴后超一个月拒不给付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乙方非自主经营,而是以转租、出兑、委托第三方经营、转包、发包等方式变相转租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双方要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留存壹份.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通讯(送达)地址:通讯(送达)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