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场所描述 植物园食堂约80平方米、东庐招待所2层8间房及附属房约136平方米、荫棚茶室约30平方米.共计总和约为246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植物园食堂用于供应甲方职工中、晚餐,并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 2.东庐招待所面向社会提供住宿服务. 3.荫棚茶室面向社会提供售卖种子、植物盆栽、书籍、旅游商品及提供茶水服务,兼营餐饮服务(禁止KTV等相同性质的活动). 4.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年递增5%,即: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租金为中标价,于本合同签订前足额缴纳.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租金为中标价*1.05,于2018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租金为中标价*1.1025,于2019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金为中标价*0.5788,于2020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 2.乙方需按中标额20%向甲方缴纳综合保证金.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退还综合保证金;
本合同到期终止,经甲方检查所发包的场地及设施符合要求,并在乙方结清电费等相关费用后,由甲方不计息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综合保证金.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天内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方.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的权属清楚,无使用之纠纷. 4.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增加的基本建设,在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给甲方,产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室内装修.甲方不得干涉,亦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改扩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貌直至终止本合同.经甲方同意的一切改扩建内容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切产权归甲方所有,且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 4.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电费由甲方按供电公司商业用电标准按季度据实代收. 5.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6.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资质、经营期间,不得有欺宰客人行为.如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证照吊销,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经营活动所需办理的一切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 7.乙方须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确保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饮食安全和经营期间的人身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8. 由于本合同约定的承租场所位于核心景区,乙方须文明经营,不得喧闹,严格执行 门前三包 ,爱护环境卫生,保护一草一木. 9.乙方需对甲方职工提供中、晚工作餐,按12元/人次据实每月同甲方结算一次.工作餐要求干净、可口,每餐一主荤、一花荤、一素和一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