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5 |
2、通过继承、赠送等途径在征收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户籍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未依法承包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不享受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语权利和未承担相关义务的人员;
3、在历次征地中已安置的人员;
4、户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5、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应纳入安置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一户有多处房屋且不在同一宗征地范围内,被拆迁人只能享受一次安置,他处房屋在其后的征地拆迁时只进行补偿,不再安置.被拆迁房屋部分在征地范围内,征地范围外的应当一并拆除.
第五章 优待与奖励 第十二条 符合安置条件的孤儿、 五保户 、残疾人确实无力购(建)房的,经工业园审核确定并予以公示后,给予每户1-3万元的购(建)房补贴. 第十三条 对积极参与、协助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村、组干部,适当给予误工补助.对参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拆迁补偿款全额支付后,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地.拒不腾地的,由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被拆迁人弄虚作假,伪造、涂改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拆迁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此前施行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中方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