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5 |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工作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二是组织编制和及时发布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四是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年度计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五是制定重点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六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重点防治区内的乡镇每年必须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七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检查,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落实预防措施.一是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每处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要求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演练,提高应对地质灾害的实战、协调、配合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工矿、学校等要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强降雨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对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监测预警,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三是落实防灾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各乡镇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工程建设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采取工程应急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开展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举措.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都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五是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整理开发等项目的实施,整合资金,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三)加大力度、做好防治宣传.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手机短信微信、板报、标语等媒介,重点对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及防范基本方法进行宣传,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科学应对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