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07-05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工作流程图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行政许可)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8日发布

一、受理范围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需要进行农用地转用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根据《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2014年7月2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设定的权限,应全部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审批条件 农村居民用于建设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土地,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拟定用地位置和面积;

(一)年满18周岁已独立成户且无宅基地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建房的;

(三)实施集镇、村庄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四)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搬迁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宅基地:

(一)不符合以上所规定条件的;

(二)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尚未依法处理的;

(三)出卖、出租、赠与原有住房或改变原住房用途的;

(四)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 办事窗口:临沧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局24号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无直达公交车,乘坐出租车或者步行

四、申请材料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纸质/电子档 份数

1 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 原件 纸质

1 2 县(区)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 原件 纸质

1 3 各农户的建房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复印件 纸质、电子档

1 5 现场踏勘报告 原件 纸质、电子档

1 6 用地呈报"一书二方案" 原件 纸质、电子档

1 7 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权属汇总表 原件 纸质、电子档

1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无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批复文件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临沧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局24号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

电话:0883-32123597,通讯地址:临沧市法制园区市政协办公楼2楼2027室耕地保护和征转用地科;

监督

电话:0883-2122663,驻临沧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临沧市法制园区市政协办公楼2楼.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服务大厅及下载地址:http://ynzwfw.yn.gov.cn/―"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行政许可"―"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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