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05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园内,西安路与S226省道交汇处.总投资为55991.88万元,环保总投资7820.17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4673.44平方米. 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包含焚烧、填埋和综合利用三部分内容,焚烧设计规模为30000吨/年,采用回转窑焚烧,分两条线建设,单条线焚烧能力50t/d;
填埋生产线稳定化/固化设计能力为18000吨/年,填埋场总库容52.46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2.85万立方米,两个填埋库区,年填埋危险固废量28000吨,服务年限13年;
综合利用设计规模为4500吨/年,主要对回收的废变压器油、润滑油、落地油通过蒸馏处理生产基础油产品.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新建1条回转窑焚烧线(焚烧能力为50t/d),稳定化/固化18000吨/年和填埋场有效库容11.425万立方米;
二期建设规模为:新建1条回转窑焚烧线(焚烧能力为50t/d),综合利用4500吨/年,填埋场有效库容11.425万立方米,年填埋危险固废量28000吨,服务年限13年.项目同步建设给水、排水、供电、冷却等公用工程设施,建设危废暂存仓库、废液罐区、原料仓库等贮运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述开展以下生产线建设.即建设一期1条回转窑焚烧线(焚烧能力为50t/d);
二期另1条回转窑焚烧线(焚烧能力为50t/d)及综合利用4500吨/年生产线;
同步建设给水、排水、供电、冷却等公用工程设施;
与之上述3条生产线配套的危废暂存仓库、废液罐区、原料仓库等贮运工程,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填埋库区及稳定化/固化生产线待填埋新技术规范标准颁布后,在充分论证填埋库区选址合理性的基础上另行报批.
二、部分同意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焚烧线和综合利用生产线须严格按照《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T176-2005)及其修改方案、《进一步规范我省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行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规〔2014〕6号)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执行.建设焚烧处置、综合利用等生产设施.
(二)按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混入清下水管网.焚烧废气处理洗涤塔废水经蒸发析盐处理的冷凝水回用于洗涤塔,不外排.采取适当有效的污水预处理措施,并加强废水水质监控,其它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东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一起经明管接入东港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处理方案须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并经专家论证后报我局备案,在建设中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