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06 |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邀请 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缴纳了谈判保证金或具有合法保函.
4、费用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EPC项目除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谈判文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报价、谈判、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