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07-06
2017年瓦房店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47号)及大连市建委《2017年大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大建委发〔2017〕308号)的要求,达到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目的,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扶贫攻坚、为民解困为宗旨,以解决瓦房店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和逐步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为目标,通过政府政策扶持,适当补助资金为措施,着力做好我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政府组织实施并以资金补助的方式进行危房改造的扶持.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评议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三、改造范围、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改造范围 瓦房店市辖区内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均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城中村、城边村以及有动迁计划的村屯除外). 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经委托的检测单位鉴定后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均可列入改造的范围.

(二)补助对象 我市2017年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改造范围内的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即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边缘贫困户)(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优先考虑已录入农村危房改造系统中的4类重点对象,同时对大连和瓦房店市政府确定的38个低收入村有所侧重和倾斜.

(三)补助标准 在补助范围内的D级危房改造户补助标准为6.5万元/户(其中,中央补助 2.5万元/户,大连市财力补助3 万元/户,瓦房店市配套补助 1万元/户);

C级危房户改造补助标准为 0.5万元/户(中央财力补助).危房鉴定费用标准为500元/户,鉴定户数按照辽宁省下达危房改造指标数量的1.1倍确定(大连市财力补助).

四、改造方式和建设标准

(一)改造方式 1.拟改造房屋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并重建新房.房屋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原则上以修缮危险点为主要修缮标的.危险点修缮完毕后条件允许也可进行门窗、屋顶、外墙保温等修缮. 2.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以农户自建、自修为主.农户自建、自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协调选择有资质或有经验、有能力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同时,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农民自建房的技术指导,解决自建房屋中存在的结构设计安全隐患等问题,确保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在农户自愿、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提倡危房改造房屋的卫生厕所入户.

(二)建设标准 1.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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