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6 |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7.3.2 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7.3.3 强度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龄期的强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单位为兆帕 品种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3d 28d 3d 28d 硅酸盐水泥 42.5 ≥17.0 ≥42.5 ≥3.5 ≥6.5 42.5R ≥22.0 ≥4.0 52.5 ≥23.0 ≥52.5 ≥4.0 ≥7.0 52.5R ≥27.0 ≥5.0 62.5 ≥28.0 ≥62.5 ≥5.0 ≥8.0 62.5R ≥32.0 ≥5.5 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 ≥17.0 ≥42.5 ≥3.5 ≥6.5 42.5R ≥22.0 ≥4.0 52.5 ≥23.0 ≥52.5 ≥4.0 ≥7.0 52.5R ≥27.0 ≥5.0 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32.5 ≥10.0 ≥32.5 ≥2.5 ≥5.5 32.5R ≥15.0 ≥3.5 42.5 ≥15.0 ≥42.5 ≥3.5 ≥6.5 42.5R ≥19.0 ≥4.0 52.5 ≥21.0 ≥52.5 ≥4.0 ≥7.0 52.5R ≥23.0 ≥4.5 复合硅酸盐水泥 42.5 ≥15.0 ≥42.5 ≥3.5 ≥6.5 42.5R ≥19.0 ≥4.0 52.5 ≥21.0 ≥52.5 ≥4.0 ≥7.0 52.5R ≥23.0 ≥4.5 7.3.4 细度(选择性指标) 硅酸盐水泥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不小于300m2/kg.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试验方法 8.1 组分 由生产者按GB/T12960或选择准确度更高的方法进行.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者应至少每月对水泥组分进行校核,年平均值应符合本标准第5.1条的规定,单次检验值应不超过本标准规定最大限量的2%. 为保证组分测定结果的准确性,生产者应采用适当的生产程序和适宜的方法对所选方法的可靠性进行验证,并将经验证的方法形成文件. 8.2 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碱含量和氯离子 按GB/T176进行. 8.3 压蒸安定性 按GB/T750进行. 8.4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GB/T 1346进行. 8.5强度 按GB/T17671进行.但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在进行胶砂强度检验时,其用水量按0.50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来确定.当流动度小于180mm时,须以0.01的整倍数递增的方法将水灰比调整至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 胶砂流动度试验按GB/T2419进行,其中胶砂制备按GB/T17671进行. 8.6 比表面积 按GB/T8074进行. 8.7 80μm和45μm筛余 按GB/T1345进行. 9. 检验规则 9.1 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9.2 水泥出厂 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 9.3 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