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06
3703000101125-002 行政许可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服务指南 淄博市公安局发布 2015-05-25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3

(二)实施机构…3

(三)申请主体…3

(四)受理地点…3

(五)办理依据…3

(六)办理条件…3

(七)申请材料…4

(八)办理时限…5

(九)收费标准…5

(十)咨询服务…5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5

(二)受理、审查…5

(三)发证…5

(四)业务流程图…6

三、表单填写…6

四、有关说明…6 附件1…7 附件2…8 附件3…11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机动车驾驶证换领 编码:3703000101125-002

(二)实施机构: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及区县车管所

(三)申请主体:换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

(四)受理地点:淄博市级、区县车管所业务窗口、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交警中队、电话、网上

(五)办理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9月公安部令第123号,2012年8月修订)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第五十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

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3.《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六)办理条件 依据《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 1.驾驶证有效期满的;

2.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