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6 |
集体用餐配送)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类糕点不含裱花类糕点) 自制饮品制售(含自制生鲜乳饮品不含自制生鲜乳饮品) 其他类食品制售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和评价标准 编号 重要性 结果判定 符合 不符合 合理缺项 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
1 *** 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主食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3 **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4 ** 食品加工操作场所面积符合要求,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确保食品安全.
5 ***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6 *** 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7 ** 墙角、柱角、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8 *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易积水.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9 *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10 ** 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1 **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2 ** 食品处理区各操作场所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的门窗.
13 ** 内窗台下斜45度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14 * 食品处理区天花板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15 ** 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
16 * 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
17 * 洗手消毒 设施 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18 ** 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易于清洗.
19 * 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20 *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21 *** 餐用具消毒宜采用热力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2 ** 采用化学消毒的,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热力等物理消毒方式的,可适当调整水池数量.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