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6 |
52 *** 检验室应配备微生物等实验室基本设备,具有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食品的品种、感观、标签、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的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检验的能力餐具的致病微生物
53 ** 食品留样 配备专用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
54 *** 判定准则:关键项不符合的项目数为0,重点项不符合的项目数≤3,一般项不符合的项目数≤4. 核查情况汇总:关键项不符合的项目数为 ,重点项不符合的项目数为 ,一般项不符合的项目数 . 核查结论:现场核查合格. 现场核查不合格,需整改后重新核查. 核查人员签名:年月日申请人签名:年月日说明:1. 本表适用于集体用餐配送的现场核查,可根据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选择核查项目;
2. 核查表中带"***"的项目为关键项,带"**"的为重点项,带"*"的为一般项;
3. 核查时在"结果判定"栏对应选项内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