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9-07-06

第三包、第六包: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包;

第四包:贰万元整(?20,000元);

第五包:叁万元整(?30,000元);

第七包、第八包:壹万元整(?10,000元);

第九包:伍仟元整(?5,000元);

2、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3、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4、供应商递交保证金后,需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此收据为本次采购项目保证金交纳唯一凭证,其他凭证均不予认可;

5、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行号:102881001511 账号:3002015109024942731

第二章第18.1款 投标文件有效期 45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19.1款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电子版文件:1份(以U盘形式递交);

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20.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收件人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装内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传真: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月日:前不得启封 投标文件按每包分别编制、装订及封装.

第二章第22.1款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负一楼)

五、投标文件的评审

第二章第29.1款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第二章第30.1款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数量

3

六、中标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二章第35.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兵团政府采购网(xjbt.ccgp.gov.cn)、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ggzy.xjbt.gov.cn)

第二章第37.3款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 履约保证金递交: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39.1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向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中标价格.收取标准:按中标金额的1.3%计取.

第二章第40.1款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交货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招标时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备查

一、以下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保证金收据

二、以下原件评审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须知正文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招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代理机构 是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招标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 是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招标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确定.据此,供应商应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2.4 评标委员会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节能产品 或者 环保产品 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7 进口产品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2.8偏离 2.8.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2.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 拒绝 、 不接受 、 无效 、 不得 等文字规定或标注 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2.9.特别说明 2.9.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单位法人所拥有. 2.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10.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七十四 条款报监管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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