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依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要求,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七、请你单位取得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原件分送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深泽县分局.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6月28日 抄送: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深泽县分局,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