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7 |
3 预制构件制作生产监理工作要点 3.1 基本规定 3.1.1 预制构件制作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预制构件制作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 3.1.2 预制结构构件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应在构件生产前进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每种规格的连接接头试件数量不应少于3个.项目监理机构应对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试件制作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并检查抗拉强度试验报告是否满足工艺要求. 3.2 生产准备 3.2.1 项目监理机构应考察预制构件制作单位的生产场地、工艺设施、人员配置、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手段. 3.2.2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经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后的预制构件制作深化设计详图驻厂监督.深化设计详图对带饰面砖或饰面板的构件,应绘制排砖图或排板图;
对夹心外墙板,应绘制内外叶墙板的拉结件布置图及保温排板图. 3.2.3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预制构件制作单位编制的生产方案,生产方案应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计划、模具方案、技术质量控制措施、成品保护、堆放等内容.当合同约定由预制构件厂家负责运输时,生产方案还应包括运输方案. 3.3 生产制作 3.3.1 预制构件模具的报验及审批:
1 在预制构件模具安装完毕后,预制构件制作单位应做好自检并及时报验;
2 在收到预制构件制作单位模具工程报验单后,项目监理机构对预制构件模具截面尺寸进行复核,检查脱模剂的涂刷情况,检查模具预留主筋定位及安装固定是否符合生产方案的要求,检查模具的平整度、水平度和垂直度以及模具结合面的处理;
3 预制构件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表12.2.2的规定,当设计有要求时,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3.3.2 预制构件钢筋及预埋件的隐蔽验收:
1 钢筋及预埋件施工完毕后,预制构件制作单位应对预制构件钢筋及预埋件安装工程自检;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钢筋及预埋件原材料检验报告进行复审,对已完成的钢筋工程及预埋件对照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复核检查,检查合格后在工程报验单上签字确认;
3 预制构件钢筋及预埋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表12.2.4-2和表12.2.5的规定. 3.3.3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巡视检查:
1 混凝土浇筑应按生产方案进行振捣成型操作,应采用机械振捣;
2 预制构件浇筑混凝土前预埋件及预留钢筋的外露部分宜采取防止污染的保护措施;
3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养护制度.当采用蒸汽养护时,应按要求严格控制升降温速度和最高温度. 3.3.4 预制构件在脱模起吊、场内运转时,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15N/mm?. 3.4 生产检测 3.4.1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预制构件所使用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试验报告.预制构件所使用原材料主要有:钢筋、水泥、砂、石、掺合料、水、保温材料、装饰材料、套筒、灌浆材料、防水材料和外加剂等. 3.4.2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预制构件钢筋连接用套筒的型式检验报告. 3.4.3 预制构件已安装好饰面层、保温层、门窗及设备管线的,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外墙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26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检查验收其性能和安装质量. 3.4.4 预制构件制作单位应对合格的预制构件作出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生产单位、工程名称、构件型号、生产日期、质量验收标志等信息,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标识的完整性. 3.5 运输与堆放 3.5.1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预制构件制作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运输与堆放方案,其内容应包括:运输时间、次序、堆放场地、运输路线、固定要求、堆放支垫及成品保护措施,以及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构件的运输和堆放的质量安全保护措施等. 3.5.2 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巡视检查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