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7 |
6 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含在报价内. 7.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8.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报价单位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三)响应文件的签署、装订及份数 1.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统一包封.封面上应分别标明 正本、副本 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所有响应文件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含金属物),并按顺序编写页码,外形平面尺寸为国际A4纸型,宜采用双面印刷,简装本,不能活页装订. 2.响应文件的正本正文应使用打印或不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副本可复印.响应文件正本的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修改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不接受有换页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价单位代表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的地点.如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或更改公开报价地点,招标公司将书面通知. 2.递交响应文件的起止时间:2018年09月20日14:00-14:30. 地点:乳山市深圳路108#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山分中心(请走东2门). 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报价单位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公司.补充、修改内容的签署、盖章、装订、份数及密封等要求应与上述对响应文件要求的一致,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报价有效期 1.从公开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60天.报价函承诺报价有效期短于60天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招标公司可以要求报价单位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单位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单位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
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单位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八)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00元整;
2.报价保证金交纳单位:应当与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3.报价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报价无效.报价保证金交纳时间:保证金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到达指定帐户.交纳形式:网银、电汇,汇款用途必须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现金形式缴纳的报价保证金. 接受报价保证金的银行及账户: 开户名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山分中心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乳山支行 银行帐号:817892001421003750 财务联系人:孙会计,电话0631-6876008 4.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且向财政部门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如数无息返还. 5.未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返还.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提供不真实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