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07
宜脱办〔2018〕51号 关于征求《安庆市2018年贫困县退出市级初审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潜山市、宿松县党委和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贫困县脱贫摘帽工作要求,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安庆市2018年贫困县退出市级初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请于12月17日17时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到市脱贫办,若无修改意见请注明 无修改意见 .请各单位注意《征求意见稿》的保密工作,征求意见期间不得外传. 联系人:娄庆、王锋,联系

电话:534716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安庆市2018年贫困县退出市级初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安庆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 安庆市2018年贫困县退出市级初审 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扶组〔2017〕17号)、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确保贫困县高质量退出的实施意见》(皖扶组〔2018〕32号),为切实做好市级初审工作,确保潜山市和宿松县高质量退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初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贫困县脱贫摘帽市级初审工作组,指导潜山市和宿松县扎实开展县级自查,及时、认真整改问题;

牵头组织市级初审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根据贫困县退出标准,指导市直单位高质量开展核查工作,分别形成潜山市和宿松县脱贫摘帽市级初审报告.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分工,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围绕贫困县脱贫摘帽相关标准,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综合运用多种方法、途径开展核查工作,分县(市)填写《脱贫摘帽市级初审表》,形成本部门初审意见,查准找实高质量脱贫摘帽存在的问题,指导潜山市和宿松县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潜山市、宿松县:负责提供初审相关材料和进行问题整改.

二、初审内容

(一)申报材料审核.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单位依据职能进行审核,逐条逐项审查潜山市和宿松县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综合评价潜山市和宿松县申请贫困县退出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二) 三率一度 .贫困发生率由市扶贫办在国办系统中提取2018年动态调整后未脱贫人口数,初步统计出潜山市和宿松县贫困发生率是否在2%以下.在国办系统中对已脱贫户收入、 两不愁三保障 等情况进行筛查,核实潜山市和宿松县贫困发生率.漏评率、错退率、群众认可度由市扶贫办与省扶贫办沟通协调,直接采用2018年省第三方监测评估结果,不开展大规模的抽样评估.

(三)贫困村出列情况.由市扶贫办查阅村出列佐证资料,并在国办系统中,围绕村出列的各项标准进行核查,核实130个贫困村是否全部稳定脱贫出列.

(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提供数据,潜山市和宿松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是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市直相关单位依据分工进行核查,及时同省级主管部门对接,核实潜山市和宿松县相关指标是否达到或接近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对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或无法进行对比的指标,要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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