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07 |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19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
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
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2)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从业证明:在兰山区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我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
在兰山区经商者,父母至少一方需在我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报名时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 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进入 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注册→入学信息登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录取的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积分依次录取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现场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4)积分办法: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
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截至2019年8月31日.
(二)初中入学工作 1.兰山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兰山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 住、户一致 优先原则,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小学入学部分第1款第(4)项执行.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生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 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的工作流程相同. (2)农村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不参与划片.条件成熟的学区,实行对口直升.农村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有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因监护人新购自有住宅需要调整学区的,按规定时间登陆 初中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进行报名. 2.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工作流程: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流程相同. (2)积分办法: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相同. 3.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所需条件同小学入学部分第2款要求. (2)工作流程:城区初中学校在招收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