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7 |
(四)加强地方志资料信息化和方志馆(室)建设,提高网络化、数字化水平 加强方志馆(室)和地情资料库等基础设施建设,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强化资料及信息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方志馆(室)建设.把方志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条件成熟时建设密云方志馆.把密云方志馆建设成为地方志和地情资料的收藏展示中心,区情、地情的研究咨询中心,地方文化的交流活动中心,爱国家、爱家乡、爱岗位的教育基地.在区图书馆、档案馆设立密云地方志保存、展示、借阅室. 2.加强地方志资料建设.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工作制度,大范围、多渠道地收(征)集、购置与本区相关的地情资料,形成地方志资料收(征)集工作的常态机制.同时,要建立资料收集、保管、使用等制度,使地方志资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3.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建立志书、年鉴的全文检索数据库,实现资料数据化.加快区地情资料网和史志网站建设,为社会各界提供开放便捷的查阅、咨询服务.
(五)活跃学术研究氛围,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围绕地方志工作实践,深入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为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指导地方志工作. 1.创新学术研讨形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成立密云史志学(协)会,深化理论研究,坚持理论研究与指导实践相结合,探讨解决地方志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结合修志编鉴实践,组织地方志工作者和社会爱好者撰写理论文章, 深化地方志课题研究,提高理论水平、专业能力. 3. 加强理论研究合作.定期组织学术研讨,开展与区外方志界的业务交流活动,拓展地方志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六)广泛开展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地方志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促进社会各界利用地方志资源.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1.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开发利用现有志书、年鉴及编纂过程中收集的地情资料,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社会各界.适应时代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志用志、读鉴用鉴活动. 2.指导编纂规划外志书.鼓励乡镇、村,街道、社区,社会单位编史修志,依法做好管理、指导、培训、审查验收工作. 3.推动旧志整理出版.发挥密云旧志丰富的资源优势,落实《北京市旧志整理规划(2016-2020)》,开展旧志点校、整理工作,每年翻印一两部密云旧志,传承密云历史. 4.提升地方志宣传和利用水平.加强与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情资料,大力展示地方志成果,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推动地方志文化建设.
(七)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提升修志队伍素质 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队伍,弘扬 修志问道、直笔著史 方志人精神. 1.完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探索地方志人才培养、使用政策和措施,选拔培养从事地方志事业的高素质人才,为其提供学习和交流经验的机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与市方志办及有关部门合作,分级实施对地方志机构负责人、志鉴主编、编辑的专项培训,对地方志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促进其不断丰富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3.聘请老同志参与修志编鉴工作.聘请熟悉情况、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同志参加修志编鉴工作,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报酬,保障专兼职修志人员必要的办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