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07

(六)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已经履行并取得批准或已备案),主要评审内容如下: (1)投资估算和建设标准是否控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工程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招标需求(工程总承包范围、规模、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等)是否清晰、明确、详细、完整. (3)投资估算是否完整,经济指标是否合理(与类似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4)招标文件中涉及造价方面的相关条款是否规范完整、客观合理. 2.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已经履行并获得批准),主要评审内容如下: (1)工程概算是否控制在批准范围内. (2)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完整性、经济性原则,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设计等情况. (3)招标需求(工程总承包范围、规模、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等)是否清晰、明确、详细、完整. (4)招标文件中涉及造价方面的相关条款是否规范完整、客观合理. (5)工程费的计取是否真实合理完整,工程设计内容和对应的工程费用是否一致,工程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6)项目明细子项、计量单位、数量和价格标准是否准确. 3.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已经履行并获得批准),主要评审内容如下: (1)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是否超过批复概算. (2)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完整;

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及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等是否在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内. (3)招标需求(工程总承包范围、规模、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等)是否清晰、明确、详细、完整. (4)招标文件中涉及造价方面的相关条款是否规范完整、客观合理. (5)工程费的计取是否真实合理,其他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6)项目明细子项、计量单位、数量和价格标准是否准确. 4.竣工结算评审的主要内容. (1)建设规模、标准及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等是否符合原设计方案和总承包合同条款要求. (2)原已经过施工图预算评审,且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的项目,固定总价包干范围不再另行评审(不包括减少原施工图规模、内容和降低装修标准和安全系数),竣工结算时仅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价款进行评审. (3)原未经过施工图预算评审,按本条第

(四)款执行. (4)工程变更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结算价款调整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约定.

第三章 项目评审程序 第六条 评审项目受理.

(一)资料签收.对项目建设单位(下称项目单位)送审的评审资料进行清点、审查.资料齐全的予以签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填写《未受理评审项目一次性告知表》(格式参考附件1)给项目单位.

(二)任务安排.对受理的项目应确定项目评审负责人,配置相应的评审人员,制订《项目评审安排计划书》(格式参考附件2). 委托评审的项目应办理《评审任务委托书》(格式参考附件3). 第七条 项目初审.

(一)资料审核.项目评审人员认真审核项目评审资料,对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限期补齐资料并填写《评审资料催告函》(格式参考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补齐资料的,填写《评审项目终止告知函》(格式参考附件5),并将送审资料退回项目单位,待补充完善后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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