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7 |
二、关于分类管理 对校外培训机构试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举办者自主选择设立为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在办学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名称后,到办学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取得办学许可证,最后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举办者自主选择设立为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在办学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准名称后,到办学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取得办学许可证,最后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十
三、关于安全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选用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办学.应当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师生人生安全等安全管理.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配备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安全工作职责,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十
四、教学点设置
1、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如要跨区域设立教学点(分公司)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向教学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并办理备案手续后到教学点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登记,证照齐全后方可办学.教学点须同时接受原审批机关和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的管理.
2、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如要跨区域设立教学点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向教学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并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办学.教学点须同时接受原审批机关和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的管理.
3、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教学点,其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不少于总面积的2/3). 文中未尽事宜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徐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