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07 |
超出被搬迁房屋价值30%的部分不给予优惠. 2.房屋室内装修补偿.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终结的住宅和非住宅,可根据被征收房屋装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可由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协商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O;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五、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
(一)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基本情况.产权调换实行现房安置,安置房具体位置、面积见附表.
(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间.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60日内,征收人将产权调换安置房交付给被征收人.
六、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期限 征收评估价公示完成后30日内.
七、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非住宅房屋过渡费) 对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停产停业损失的,由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协商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计算,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一)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计算.具体可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或周边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平均标准认定,征收当事人双方未能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租金收益的,通过评估确定.
(二)按净利润损失计算.具体按照上一年度报税务部门的数值计算,或由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认定.
(三)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数按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计算.无法核定实际从业人数的,可根据房屋面积或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进行认定. 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过渡费;
选择货币终结的,可一次性发放3个月过渡费,也可按原房屋评估价2%的标准一次性支付.
八、旧房搬迁期限、住宅房屋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一)旧房搬迁期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在被征收人收到全部补偿款的同时,将腾空的被征收房屋移交给实施单位.
(二)住宅房屋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1.住宅房屋搬迁过渡方式.实行自行过渡方式. 2.住宅房屋过渡期限及过渡费标准.根据被征收房屋位置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10元/O・月标准给予补助.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50O以下的按50O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过渡期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屋交付次月止;
选择货币终结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凡安置房未达到可入住条件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装修期临时安置补助费.
九、其他补助、补偿、补贴和奖励标准
(一)搬家补助费.住宅按1200元/户・次标准发放两次搬家补助费;
非住宅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按2400元/户标准发放搬家补助费,协商不成的由实施单位组织搬迁,据实支付搬迁费用;
住带非的房屋只能按一套享受搬家补助.
(二)水、电、气、讯和空调移机等补偿 项目 补偿标准 电话移机 住宅:58元/部 非住宅:158元/部 空调移机 400元/台 有线电视迁装 980元/户 宽带迁装 320元/户 电表和水表 1200元/户 天然气初装 4581元/户
(三)购房补贴及物管费补贴 1.购房补贴.选择货币终结的,住宅按改造范围内房屋评估价给予30%的购房补贴;
非住宅按改造范围内房屋评估价给予20%的购房补贴. 2.物管费补贴.根据改造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按1元/O・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5年,其中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90O以下的,按90O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