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8 |
53、《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五条 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由农业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
三定'
方案赋予的职责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工作.
5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照职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55、《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56、《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