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08 |
(四)加快推动普通劳动者工资收入增长.坚持 同工同酬 原则,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加大对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或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和落实生产岗位高技术人才技术津贴和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和标准.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要向普通劳动者倾斜.
三、实施步骤
(一)2010年为部署推进年.1.制订《宁波市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8月);
2.修订《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文本)》(8月);
3.举办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8―9月)4.开展行业劳动定额和工时定价集体协商试点(9―10月);
5.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总结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11月);
6.对全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排查,实施季报制度(8月至年底).
(二)2011年为巩固深化年.1.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百日行动(3―5月);
2.联合开展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指导线落实情况检查(5―6月);
3.举办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7―8月);
4.召开全市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11月);
5.对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全年).
(三)2012年为规范提升年.1.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百日行动(3―5月);
2.联合开展工作考核督查(5―6月);
3.举办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7―8月);
4.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经验交流暨表彰会,选树百家工资集体协商示范企业、10个工资集体协商示范行业、20个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区域、百名优秀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9月);
5.与新闻媒体联合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10―11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先进典型.通过加强宣传引导,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识和自觉性,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和工会开展 要约行动 ,重点支持工会要约.基层工会要主动开展协商要约,上级工会要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应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重点放在四类企业,即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
工资集体协议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
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50%职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
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企业工会组织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上一级工会可依法代替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上级工会要指导职工推举协商代表,并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在非公有制小企业或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县级以下区域内,可由区域工会组织或行业工会组织向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行业协会提出协商要约;
尚未建立基层企业组织的,也可直接向区域、行业所属企业提出协商要约.企业或企业组织也可就有关问题向职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约.
(三)进一步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要规范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产生程序,指导双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协商代表,赋予其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权力.要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启动程序,指导职工方或企业方协商代表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约,另一方应予回应.要规范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程序,双方协商代表采取召开集体协商会议的形式,就工资协商事项进行讨论,形成集体协议草案.要规范审议通过程序,将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依法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