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08 |
(四)加快工资集体协商主体培育.继续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基层企业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积极推进建立县级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加强职业化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加大对基层工会主席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创新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企业组织、行业协会建设,积极培育企业方集体协商主体.继续加强对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特别是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对协商代表的劳动法律知识和协商技巧的专项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协商代表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大力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工作,聘请一批懂政策、精业务、会协商的专业人员担任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建立完善三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咨询服务等专业技术指导;
选树表彰一批优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要制定推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以及适合本地区不同行业特点的企业、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示范文本,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参考借鉴.
(六)强化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查管理和履约监督.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备案工作,督促企业或企业组织将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的工资集体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要依法做好办理登记和审查工作,及时出具《审查意见书》.要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督促企业定期向职代会或全体职工报告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问题出发,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实施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作为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形成政府部门主导、三方协同、多方支持、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激励办法和约束机制,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发展.
(二)制定规划,有序推进.各地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统筹规划本级的三年计划,抓紧制定或完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要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考评和定期通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深入基层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计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