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08 |
第四章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完整地编制响应文件. 10.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规定 10.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经审核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排斥符合要求的本国产品.在询价通知书中未标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报价本国产品,报价进口产品的,报价无效.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0.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采购人应当立即终止合同. 11. 报价 11.1 所有报价均使用人民币.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所附的货物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11.3 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应当包括货物、运输、伴随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12. 询价保证金 除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不交纳询价保证金. 13. 报价有效期 除特别说明外,报价有效期为30日;
少于此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 14.1供应商应提交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明确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4.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带有 专用章 字样等其它形式的印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 14.4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2.1条、第12.2条和第12.3条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15.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5.1响应文件的装订 响应文件要编制目录及页码,使用不小于5号字的标准字体、A4型纸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活页装订是指在不破坏原有装订以及黏贴痕迹的条件下,可添加或者去掉文件的装订方式. 15.2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封装在一个包封中并密封完好,同时在包封外加盖密封标识. 15.3 响应文件的标记 在响应文件包封上应粘贴密封标识,密封标识格式见附件.未按此要求粘贴和填写密封标识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5.4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3.1条、第13.2条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16. 响应文件的提交 16.1 供应商应当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并登记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予接收. 16.2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通过修改询价通知书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 17.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同时应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 询价小组的组建 18.1询价小组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18.2除特殊情况外,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9. 询价过程的组织和保密 19.1 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询价评审活动,并保证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19.2 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 询价通知书的确认 询价通知书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确认. 21. 响应文件的初审 21.1询价小组首先应当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2资格性审查是指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和资格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报价的资格. 21.3符合性审查是指询价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的文件. 21.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询价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解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5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