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7-09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深圳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通报第4期(总第2期)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建设情况通报 2017年第四季度,在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全市各区(新区,下同)、市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应用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动基层各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和巡查,推进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应用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纳入系统管理的单位共191,567家,(其中一般生产经营单位147,291家,三小场所44,276家).147,291家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中,完成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的单位145,618家,完成自查135,786家,完成巡查59,699家,排查隐患274,857条,整改270,547条,隐患整改率98.43%. 2017年全年,全市运用系统累计排查各类隐患954,002条(其中自查隐患617,456条,巡查隐患336,546条),同比增长31.18%,整改隐患933,277条(其中自查隐患整改610,747条,巡查隐患整改322,480条),整改率97.82%. 从2014年至2017年,系统纳管并完成信息采集生产经营单位从66449家,增加至145618家;

运用系统排查隐患逐年增多,2014年319954条, 2015年581509条,2016年727269条,2017年954002条.系统纳管单位和排查整改隐患逐年增加,说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在全市推广逐步深入,广大生产经营单位逐步形成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报的意识. 图1:2014-2017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趋势图

(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及三小场所分布情况 完成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的145,618家生产经营单位中,宝安区36,837家,占比25.30%;

龙岗区27,114家,占比18.62%;

龙华区21,572家,占比14.81%;

南山区14,184家,占比9.74%;

罗湖区14,148家,占比9.72%;

福田区13,679家,占比9.39%;

光明新区11,957家,占比8.21%;

坪山区3,249家,占比2.23 %;

盐田区1,702家,占比1.17%;

大鹏新区1,176家,占比0.81%. 全市145,618家生产经营单位分为四类:工业及危险品类、商贸及服务类、工程建设类、交通运输类.四类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呈现出明显的区域特征,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以商贸及服务类生产经营单位为主,在本辖区纳管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中占比分别为88.47%、87.21%和70.26%,宝安区、龙岗区、坪山区和光明新区以工业及危化品类生产经营单位为主,在本辖区纳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中占比分别为91.71%、67.92%、79.76%和89.03%.工程建设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分布在南山区(374家)、福田区(311家)、龙岗区(263家)、罗湖区(150家),交通运输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分布在龙华区(1148家)、罗湖区(608家)、南山区(513家)、福田区(327家)和盐田区(322家). 全市纳入系统管理的三小场所共计44,276家,其中罗湖区18,938家,占比42.77%;

龙岗区8,722家,占比19.70%;

龙华区6,065家,占比13.70%;

盐田区5,033家,占比11.37%;

宝安区2,680家,占比6.05%;

福田区1,042家,占比2.35%;

南山区830家,占比1.87%;

光明新区649家,占比1.47%;

坪山区188家,占比0.42%;

大鹏新区129家,占比0.29%. 图2:各区(新区)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及三小场所占比柱形图

(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情况 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通过系统开展自查工作的单位共135,786家,自查率为93.25%(以本季度纳管目标数为分母,自查率为98.32%).其中,大鹏新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区隐患自查率达到100%,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隐患自查率低于90%.自查出隐患的单位共93,696家,自查零隐患单位42,090家,自查隐患查出率为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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