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09 |
共计自查出隐患173,884条,平均每家单位自查出隐患1.28条.坪山区、光明新区、大鹏新区、龙华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隐患查出率位居前列,分别为2.39条/家,2.23条/家,1.66条/家,1.5条/家.
(四)政府部门开展隐患巡查情况 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巡查人员通过系统巡查生产经营单位共59,699家,巡查出隐患100,973条,平均每家单位巡查出1.69条安全隐患.其中10,663家单位经巡查认定为零隐患,占比17.86%.从完成巡查单位的家数看,龙岗区、龙华区、宝安区、福田区、光明新区完成巡查单位较多,龙岗区11,810家、龙华区10,473家、宝安区9,469家、福田区7,490家、光明新区6587家;
从平均每家单位巡查发现隐患的条数看,光明新区、龙华区、大鹏新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巡查隐患查出率居于前列,分别为4.05条/家,2.16条/家,2.14条/家. 图3:各区(新区)自查、巡查隐患平均数柱形对比图
(五)隐患具体情况分析 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自查隐患173,884条隐患,巡查隐患100,973条.自查类隐患主要集中在消防安全类和电气安全类,占比分别为57.99%和15.44%,巡查类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消防安全和证照机构人员方面,占比40.31%和26.61%.自查、巡查隐患占比差别主要与自查巡查指引不同、自查人员巡查人员关注点不同等因素有关. 图4:自查、巡查隐患分类型占比柱形图
二、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情况 2017年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绩效考核指标新增了 未自查企业查处率 ,赋值 18分.对于当季度未开展自查自报并未报送填报隐患排查治理分析表的生产经营单位,各区依法立案查处数不少于当季度未开展自查自报生产经营单位的0.5%,即可得到满分18分.2017年第四季度,除大鹏新区因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率为100%无需开展专项执法外,其余各区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执法并达到0.5%的标准,各区 未自查企业查处率 得分均为18分. 全市共计有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报企业11,505家,安监执法部门共计立案查处119家,未自查企业查处率为1.03%.其中龙华区、龙岗区未自查企业查处率较高,龙华区立案查处10家、未自查企业查处率为3.95%;
龙岗区35家、未自查企业查处率为1.35%. 图5:各区(新区)未自查隐患企业立案查处情况柱形图
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考核情况
(一)各区绩效考核情况 我市各区隐患自查、巡查及整改、未自查企业查处情况达到了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项评分指标,系统考核绩效评分满分98分;
各区系统内完成信息采集单位均达到市安委办下达的第四季度纳管目标数,得到纳管目标因素2分.同时,市安委办督导专家,通过系统核查和现场抽查,在基础信息准确性、系统应纳未纳、现场核查和数据真实性各方面对各区进行了相应的扣分.经综合计算,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得分靠前的是:罗湖区99分,福田区99分,光明新区99分,坪山区99分,盐田区99分. 各区2017年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得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附件2.
(二)各部门绩效考核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中,20个市有关部门分为三类:第一类部门共12个,既承担行业监管又承担隐患分流监管职责;
第二类部门共5个,仅承担行业监管职责;
第三类部门共3个,仅承担隐患分流监管职责.第一类部门中,考核得分靠前的是:市教育局99.1分、公安局99分、市场监管局98.93分.第二类部门,考核得分靠前的是:市水务局98.9分,民政局98.8分.第三类部门中,本季度未进行抽查督导考核. 市各有关部门2017年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得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