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9 |
各镇选举委员会(各街道、系统选举指导办公室)和各级党政组织,务必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保证这次投票选举的圆满成功.
一、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l.宣传教育工作.选民参加投票活动积极性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票前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因此,在这个阶段中要切实做好投票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把广大选民充分发动起来,要教育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地参加投票选举,投下自己庄严神圣的一票.要组织选民学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
第八章的内容,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宣传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让选民知名、知人、知情.在选举日前五天,各选区还要再次公布选举日期、时间、地点,详尽地向选民交待投票选举的有关事项,使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投票站(投票点)进行投票. 2.核实选民人数.在选举日前,各选区应按选民小组核实选民人数.核查的重点是选民登记后选民的异动情况,包括:凡转入选民关系的是否已被登入正式选民册;
对迁入户口或调进职工但无选民关系转移证的是否已查实选民资格并给予登记发证;
对迁出、死亡的选民是否已收回选民证,注销选民登记;
对个别遗失或损毁选民证的在查明原因后,该补发的是否补发.在核实的基础上,由各选区在2011年12月18日公布选民增减榜.保证选区选民榜上有人、册上有名,手中有证. 3.布置好投票站.选区设投票站,根据选区的实际可分设若干投票点和流动投票箱.投票站应悬挂会标、彩旗,张贴标语和投票注意事项等,使之隆重、严肃、朴素、热烈,充满喜庆气氛.站内还应依次设置验证处、发票处、写票处(秘密写票处)、代书处,准备好票箱和足够的桌椅、印泥、笔、墨等物品. 4.确定主持人、监票员和计票员.每个投票站设主持人一人,由各镇选举委员会(各街道、系统选举指导办公室)授权各选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代表各镇选举委员会(各街道、系统选举指导办公室)主持各投票站的选举工作,并由各镇选举委员会(各街道、系统选举指导办公室)填发 委派书 .各选区设总监票员、总计票员各一名,监票员、计票员若干人(可兼验证员、发票员).总监票员、监票员由选区领导小组在不是代表候选人的本选区选民中提名,选举大会或选民小组通过的方式产生.总计票员、计票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代书、宣传、联络员)由选区领导小组在本选区选民中指定. 5.印制、分发选票及各类选举报告表.各选区的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的选票,由区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人数统一印制,由各镇选举委员会(街道、系统选举指导办公室)领回后按选区核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选票数,并安排专人严格保管(镇人大代表的选票由各镇选委会统一印制).在选举前,由选区投票选举主持人根据核实的选民人数(含委托投票的选民人数)领取选票,将选票发给选举大会、投票站和流动票箱负责人.分发时要当面点清并签名,当场密封盖章,在选举日由监票人当众拆封,核对无误后,再按程序发给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