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09 |
一、供水水价构成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
具体公式如下: 供水水价= 成本+费用+利润+税金 供水量 计价公式中各项内容的计算或核定方法如下.
(一)供水成本、费用 供水成本、费用的具体项目和核定办法,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310号)规定执行.其中,计算贷款利息时,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项目生产性总投资的70%,项目生产性总投资以经审查批准的竣工决算数为准.
(二)利润 净资产乘以净资产利润率为供水的利润额.
1、净资产总额 净资产总额为水利工程经营单位资产减负债后的余额.相关数据以最新年度财务报表数字为准. 净资产总额=总资产-总负债
2、供水生产应分摊的净资产 供水生产应分摊的净资产为净资产总额扣除公益服务应分摊的净资产和多种经营应分摊的净资产.供水生产分摊的净资产应在各类经营性供水对象间合理分摊.
3、净资产利润率 农业用水价格不计利润.非农业用水价格中的净资产利润率原则上按国内商业银行长期贷款利率加2-3个百分点确定,具体利润率水平由负责核价的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供水工程实际和用户承受能力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水资源紧缺地区可适当提高利润率水平.
(三)税金 按国家和省规定应计入的销售税金及其附加计价.实行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按实际税赋计价.
(四)年供水量 水利工程年供水量按年平均供水量计算,其中,非农业用水年平均供水量一般按照前3年实际供水量的平均值进行调整确定,农业用水年平均供水量一般按照前5年实际供水量的平均值进行调整确定.新建水利工程年供水量按该工程设计相应保证率计算.
(五)供水水价
1、不含税水价 以某一供水对象应分配的成本、费用加上该类供水的利润额,得出该类供水的不含税水价总额,除以该类供水的年供水量,即为该类供水的不含税水价: 某一供水对象水价(不含税)= 该类供水水价总额 该类供水年供水量
2、含税水价 以各类供水的不含税水价总额为基础,计入按国家和省规定应计入的销售税金及其附加,得出各类供水的含税销售水价总额,再除以各类供水的年供水量,即为各类供水的含税水价. 某一供水对象水价(含税)= 该类供水水价总额+销售税金及附加 该类供水年供水量
二、成本费用的分摊 水利工程经营单位从事防洪、排涝等公益服务的成本费用不计入供水价格.直接或单一为某一供水对象服务发生的成本费用应直接计入该供水对象的成本费用中.
(一)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成本费用分摊 水利工程中公益性服务和生产经营性服务共同发生的成本费用应按比例予以分摊.水库工程采用库容比例法进行分摊,机电排灌工程采用工作量比例法进行分摊.分摊系数按下列方法计算:
1、库容比例法 公益性分摊系数= 防洪库容 死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容 经营性分摊系数= 死库容+兴利库容 死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容
2、工作量比例法 公益性分摊系数= 排水工时 提水工时+排水工时 经营性分摊系数= 提水工时 提水工时+排水工时
(二)经营性服务各类供水对象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