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09 |
第七章 试卷评阅 第三十条 为保证阅卷的严肃性、科学性、严密性,试卷的评定由教研室组织,鼓励集体阅卷.评卷需经过试评、阅卷评分、合分和复查验收等四个步骤. 第三十一条 试评阶段:评卷教师首先应认真研究、讨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随机抽取部分试卷进行试评,制定出较为具体细致的评分执行标准,给分宽严程度确定后,转入正式评阅阶段. 第三十二条 阅卷评分阶段:对于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要采用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方式批改试卷.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记分要规范. 第三十三条 评阅人、合分人和总复查人签字.试卷应按学生学号排序并装订成册,加装统一封面.试卷评阅人、合分人和总复查人为同一个人时,应在第一份试卷的评阅人、合分人和总复查人处分别签名,表明该教师对整本试卷负责.集体阅卷时,评阅人在第一份试卷所阅试题评卷人签名处签名;
同一试题有多人评阅的则须逐份签名;
同一试题有多个小题分多人阅卷的,评阅人在所评阅的小题得分旁签名,最后一小题评阅人合计分数并在大题的评卷人处签 某某某等 ,同时将该题总分登在卷首得分栏处.评阅人签字必须遵循谁评卷谁签字,不允许代签或使用印章替代. 第三十四条 必须批改试卷中的所有试题,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水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笔.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
1、试卷评阅只记得分,不记负分.每道大题应在得分栏处填写汇总分,每道小题应在题首处给分,完全答错或未答的在题首处记零分.
2、选择、判断、填空等额分值的试题,完全正确的打(√),完全错误的打(*),给一半分值的打( ........